自2018年7月1日起,在湖实训的大学生申报实训补贴、企业申报一次性用工补贴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一)实训补贴
1.申报实训补贴所需材料:
①《大学生来湖实训生活补贴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
②《高校大学生在湖实训协议书》复印件(在校大学生与实训基地签署的实训协议),一式一份;
③实训大学生实训期间由企业发放生活补贴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
④企业在实训期间为实训大学生购买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投保材料,一式一份;
⑤实训大学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学生证封面所属学校需要复印);
⑦实训大学生本人银行卡(非信用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
①提前中断实训的大学生还需提供解除实训协议证明,一式一份;
②实训大学生若参加毕业实训的,须另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若实训大学生所附学生证的学习时间与既定学习时间有出入的,需另附学校情况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高校大学生到非实训基地的企业参加实训,申报实训补贴除第一类所需材料外,另需提供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校方带教人员申报生活补贴所需材料:
①《大学生来湖实训校方带教人员生活补贴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
②带教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学校出具的公函,一式一份;
④本人银行卡(非信用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一次性用工补贴
申报一次性用工补贴所需材料:
①《湖州市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报表》,一式一份;
②招用人员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企业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实训企业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实训补贴应在实训结束后由实训基地或企业统一申报,不得由大学生本人申报;
3.一次性用工补贴应在招录满3个月后由实训基地或企业统一申报;
4.上述补贴申报受理部门: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政务服务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联系电话:2021199。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