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力社保局、开发区社发局,度假区统战部: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 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
本实施办法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
2018年1月19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力社保局、开发区社发局,度假区统战部: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大学生 就业创业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7〕1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了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
本实施办法由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
2018年1月19日